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第302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系指在城市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城市自然面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 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存.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第四条。本办法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上海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 办理 第五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各部门和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