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一,地下工程和基础施工、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四、其它危险作业,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管理职责。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周边应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外侧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牌,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接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 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构配件、按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 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 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防火保卫制度.并按照规定设置消防保卫设施,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面应平整硬化、道路应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铺设长度不少于2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采取防治扬尘。噪声 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的各类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 照明等要求,防止各类中毒和疫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 生活设施、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等,第三十一条清理高处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除。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和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 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在30米以上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 龙门架。搅拌机。应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