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罚则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5000元以下罚款,一 在开工前未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和人防工程等设施的地下管线配置情况及地质资料的,二.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强行指挥施工企业冒险作业的.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并可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企业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 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二、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实行封闭管理。无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标志的,三 使用未经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具设备的、四,不按规定架设,安装和使用施工机械。机具,施工用电、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五。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 卫生标准。危及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及健康的、六、深基坑施工不采取防护措施,危及毗邻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安全的,七、临街或临近高压线施工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九,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十。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挪作他用的,十一、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进行施工的。十二,拒绝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单和停工通知单后继续冒险作业的,十三 发生四级以上 含四级。重大事故的,十四,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 擅自处理的、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