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第二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全设施建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予以纠正或者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二十四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 被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阻挠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作出书面记录 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第二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应当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