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技术规范第九条。在老城区进行民房建设、应符合古城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 按传统民居形式建设。第十条 拟建房屋与邻房的建筑间距,一 日照间距,拟新建房屋北墙与北邻朝南主房且有门或窗南墙的建筑间距。其日照间距系数原则上按1.1,25执行、当申请人不拆除北院墙或原房北墙,檐墙 山墙.且保持高度不变时。原基原高度翻建不再加大退让建筑间距 如增加高度、严格按照1,1 25日照间距系数退让建筑间距,当北邻房屋主房南墙无门无窗时,则可不考虑日照间距,二,无滴水墙建筑间距,当双方均为无屋面滴水墙时其两墙间距,30厘米.原历史上为墙靠墙的房屋、原则上不再拆让。但须征求毗邻意见.三 滴水墙间距,当一方为山墙。另一方为滴水墙.其两墙间距.50厘米 如双方均为滴水墙其两墙间距,70厘米,四,通风间距,新增墙体与邻居住宅东。西、北窗间距应,60厘米。与北邻非主房南窗间距应 100厘米,第十一条。申请人的条件如有与第十条的规定不符.则应提供与有关邻居达成相应的书面协议.并经当地社区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见证或依法办理公证.第十二条、民房建设不得影响市政等基础设施、如与市政等基础设施产生矛盾.申请人应先征求市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阶段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