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管理,第二十六条.BT投资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项目建设 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 工期和进度等要求。BT项目采取施工二次招标的、BT投资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控制价由财政部门审核。项目业主参与招标过程、并对BT投资人的招标行为进行监督、第二十七条,变更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 BT投资人应当事先征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第二十八条.BT投资人不得将BT项目进行转包.因项目建设需要、经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后 可对非主体专项工程一次分包、分包商的资质以及分包合同条件应当符合BT项目合同的约定。BT投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分包商垫资施工 第二十九条,BT投资人应当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投保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险种,并对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质量。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投资人限期处理 第三十条,实行BT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制度 BT投资人应当按照BT项目合同规定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每月据实编制施工进度表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应当加强对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每月定期检查工程建设实际进度.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的,督促BT投资人在保证质量安全和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加紧施工、确保工程进度.第三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项目业主不得为BT投资人和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但可以为投资人融资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