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拟实行BT模式融资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编制BT模式建设方案,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对BT模式建设方案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第九条,BT模式建设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总投资,二,BT模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 三,BT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四,确定投资人的方式.五。投资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 六.BT项目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七,回购条件 项目移交方式及程序。八。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回购总价.包括回购基数 利息等,的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和支付计划.九,项目履约保障措施,十 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十一 市政府要求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第十条、项目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的BT模式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 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第十一条.项目业主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组织BT项目招投标和谈判.三。依法确定BT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 四。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包括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六 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按时向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推进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等书面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结算,回购,移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