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 常政办发,2002、3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绿化工作水平 科学引导环境绿化建设 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提高生态效益 绿地中尽量少建廊台楼阁,假山,亭架等园林小品建筑尺度应做到均衡适宜,体量得当.各种硬质铺装 含建.构筑物基底 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二、绿化布局力求自然活泼,做到植物配置形式既统一又有变化、色彩搭配和谐 既鲜明又稳定,结构布局有韵律节奏,建造景观各异,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不提倡运用纯草坪,纯色块布置手法、三,绿地地形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天然水源 处理好地表排水,以利各种植物正常生长 四.建设绿地或改造现有绿地 必须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树木 特别是古树和大树、五,绿化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立交桥等俯视要求.六.充分利用建筑,树木、地形。水体.道路等条件 设置对景,障景、借景.框景等不同景点,促使绿化空间景观丰富。提升绿地文化内涵,七,绿化设计手法上应做到既继承中国园林传统,又吸收外来文化特长 各块绿地应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景观的重复雷同.八、绿地中的硬质铺装 特别是林下铺装,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二、各类绿地植物种植控制性要求 一,公共绿地,1,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 同一绿地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1至2 乔木与灌木的比例为1.3至6,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达到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面积不得超过30,2,城市广场绿化的绿地率应达到60,以上.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在铺装场地中要种植遮荫乔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以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 3 已建铺装面积过大和纯草坪的公共绿地.广场,要采取措施.从调整绿化规划设计入手加以改造.补种大树 4,绿化广场和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都应设置造型美观。内容健康的雕塑作品。以提升城市绿化文化艺术品位、二。居住区绿地。1、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运用绿色植物努力创造舒适,方便,安全、健康的生态型居住环境、2、绿地中落叶与常绿乔木比例.乔、灌木比例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占地面积比例应与公共绿地中的比例相同.3 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等特定功能,并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4,在居住小区外围应选择种植隔音 防尘效果较好的树种。以保护居住区的环境质量 5 在人流活动量较大的居住区内的小游园,应注意避免种植有毒,多刺或叶形尖锐的植物 以确保居民安全。三、单位附属绿地.1.由于各单位行业特点.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 对常绿、落叶树种及乔。灌木种植比例不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行确定。2,有空气,水体等污染的工厂应注意选择抗污染能力较强的植物 提高植树成活率并保证其正常生长,四 城市道路绿地.1.城市道路必须种植宽冠乔木行道树。创造遮荫条件、2,道路外侧绿带。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占绿地面积的80。并注意适当增加常绿乔灌木比例,以加强其减噪防尘功能、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种植面积应控制在20.以下。3.在不影响交通视线的前提下,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至70 五,城市防护绿地。包括防护林和公路 铁路,河道外侧的林带等,其功能主要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植物种植应以落叶乔木为主.在临城市道路或建成区一侧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常绿树.并种植地被植物或利用野生地被植物,实现林下地面覆盖。一般不宜设置纯草坪、因害设防的绿地,植物选择与配置、可根据特定功能要求设计并实施,上述规定指标是对各类型绿地种植的总体控制 具体设计中.绿地空间各种构成要素和植物种植的疏密.应在总体指标控制下 根据一系列科学与艺术的原则和项目实际加以把握,三、配植要求。一,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二.选择各类型绿地植物种类、应以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主要依据,选、择乔木种类尤其要强调适地适树。并注意把握速生与慢长树比例。种植时可适当加大乔灌木密度 并做出以后间移计划,达到兼顾近期和长远效果的目的 三 选、用大规格苗木 以尽快形成绿化效果,落叶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7厘米 常绿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5厘米.行道树苗木胸径应达1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应在1米以上。球形树木冠径应达到0.8米以上,四 贯彻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做到植物种类丰富多采、除道路绿地外.其它各类绿地配置植物品种具体标准为,1 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宜低于40种、2,绿地面积在3000至1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宜低于50种、3.绿地面积在10000至20000平方米的、不宜低于60种,4。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 不宜低于80种,五。注意多种色叶植物。花灌木,香源植物以及多年生花卉、适当配植岛嗜植物和密源植物 吸引各种生物。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居住环境.六 采用生物固氮的方式。即选择栽种能与自然界固氮微生物共生形成根瘤的植物、减少或消除使用化肥对土壤的污染,七.在坚持多种树。种大树原则的同时。也应重视运用草坪,地被植物覆盖地面。做到绿地中无裸露黄土,八.种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壤改良。覆土层深度不低于0、8米。以保证树木生长空间和营养面积需求。九、完成种植后,应标设植物名牌.达到普及绿化知识.提高全民爱绿赏绿护绿水平 四,本规范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城市绿地建设在遵守有关技术规定的同时 应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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