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常政办发 2002。39号、各市 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绿化工作水平、科学引导环境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总体要求,一 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提高生态效益、绿地中尽量少建廊台楼阁 假山、亭架等园林小品建筑尺度应做到均衡适宜、体量得当,各种硬质铺装,含建 构筑物基底.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二,绿化布局力求自然活泼。做到植物配置形式既统一又有变化 色彩搭配和谐,既鲜明又稳定。结构布局有韵律节奏 建造景观各异 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不提倡运用纯草坪 纯色块布置手法.三 绿地地形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天然水源、处理好地表排水,以利各种植物正常生长 四 建设绿地或改造现有绿地。必须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树木。特别是古树和大树.五、绿化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立交桥等俯视要求.六 充分利用建筑 树木、地形 水体。道路等条件,设置对景 障景 借景,框景等不同景点,促使绿化空间景观丰富,提升绿地文化内涵.七,绿化设计手法上应做到既继承中国园林传统 又吸收外来文化特长。各块绿地应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景观的重复雷同、八,绿地中的硬质铺装,特别是林下铺装。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二,各类绿地植物种植控制性要求、一 公共绿地、1 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 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同一绿地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1至2、乔木与灌木的比例为1.3至6 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达到70、非林下草坪 地被植物面积不得超过30。2.城市广场绿化的绿地率应达到60 以上、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在铺装场地中要种植遮荫乔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以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3、已建铺装面积过大和纯草坪的公共绿地.广场,要采取措施,从调整绿化规划设计入手加以改造,补种大树 4,绿化广场和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都应设置造型美观 内容健康的雕塑作品。以提升城市绿化文化艺术品位。二 居住区绿地 1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运用绿色植物努力创造舒适。方便,安全,健康的生态型居住环境、2、绿地中落叶与常绿乔木比例。乔.灌木比例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占地面积比例应与公共绿地中的比例相同、3 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等特定功能、并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4 在居住小区外围应选择种植隔音。防尘效果较好的树种,以保护居住区的环境质量,5 在人流活动量较大的居住区内的小游园,应注意避免种植有毒,多刺或叶形尖锐的植物.以确保居民安全.三 单位附属绿地、1,由于各单位行业特点,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 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 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 对常绿 落叶树种及乔 灌木种植比例不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自行确定、2 有空气,水体等污染的工厂应注意选择抗污染能力较强的植物 提高植树成活率并保证其正常生长、四、城市道路绿地,1 城市道路必须种植宽冠乔木行道树。创造遮荫条件,2.道路外侧绿带,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占绿地面积的80、并注意适当增加常绿乔灌木比例 以加强其减噪防尘功能.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种植面积应控制在20。以下,3、在不影响交通视线的前提下、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至70,五 城市防护绿地,包括防护林和公路 铁路,河道外侧的林带等、其功能主要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植物种植应以落叶乔木为主 在临城市道路或建成区一侧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常绿树,并种植地被植物或利用野生地被植物。实现林下地面覆盖 一般不宜设置纯草坪。因害设防的绿地、植物选择与配置。可根据特定功能要求设计并实施。上述规定指标是对各类型绿地种植的总体控制,具体设计中.绿地空间各种构成要素和植物种植的疏密,应在总体指标控制下.根据一系列科学与艺术的原则和项目实际加以把握 三,配植要求,一.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 注重按植物群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 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二,选择各类型绿地植物种类,应以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主要依据、选,择乔木种类尤其要强调适地适树、并注意把握速生与慢长树比例 种植时可适当加大乔灌木密度.并做出以后间移计划.达到兼顾近期和长远效果的目的.三,选 用大规格苗木,以尽快形成绿化效果 落叶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7厘米 常绿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5厘米,行道树苗木胸径应达1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应在1米以上.球形树木冠径应达到0,8米以上、四,贯彻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做到植物种类丰富多采,除道路绿地外,其它各类绿地配置植物品种具体标准为 1。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宜低于40种,2,绿地面积在3000至10000平方米以下的 不宜低于50种.3,绿地面积在10000至20000平方米的 不宜低于60种,4。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 不宜低于80种 五,注意多种色叶植物,花灌木.香源植物以及多年生花卉。适当配植岛嗜植物和密源植物、吸引各种生物 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居住环境、六.采用生物固氮的方式 即选择栽种能与自然界固氮微生物共生形成根瘤的植物。减少或消除使用化肥对土壤的污染。七.在坚持多种树。种大树原则的同时.也应重视运用草坪,地被植物覆盖地面 做到绿地中无裸露黄土。八,种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壤改良,覆土层深度不低于0,8米 以保证树木生长空间和营养面积需求 九,完成种植后、应标设植物名牌.达到普及绿化知识,提高全民爱绿赏绿护绿水平.四 本规范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城市绿地建设在遵守有关技术规定的同时.应执行本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