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常政办发。2002 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绿化工作水平,科学引导环境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提高生态效益,绿地中尽量少建廊台楼阁,假山 亭架等园林小品建筑尺度应做到均衡适宜.体量得当、各种硬质铺装 含建,构筑物基底.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二,绿化布局力求自然活泼,做到植物配置形式既统一又有变化,色彩搭配和谐。既鲜明又稳定 结构布局有韵律节奏。建造景观各异,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不提倡运用纯草坪、纯色块布置手法 三.绿地地形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天然水源。处理好地表排水、以利各种植物正常生长.四,建设绿地或改造现有绿地.必须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树木 特别是古树和大树、五 绿化平面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立交桥等俯视要求 六.充分利用建筑 树木。地形。水体,道路等条件 设置对景,障景,借景.框景等不同景点。促使绿化空间景观丰富。提升绿地文化内涵.七,绿化设计手法上应做到既继承中国园林传统。又吸收外来文化特长.各块绿地应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景观的重复雷同 八、绿地中的硬质铺装、特别是林下铺装 要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二.各类绿地植物种植控制性要求。一、公共绿地、1。以乔木为骨干多层次进行配置。尽可能在单位面积内增加绿量,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同一绿地中落叶乔木与常绿乔木的比例为1,1至2、乔木与灌木的比例为1,3至6 乔灌木在绿地中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达到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面积不得超过30,2.城市广场绿化的绿地率应达到60,以上 乔灌木种植比例应符合公共绿地的指标要求、在铺装场地中要种植遮荫乔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以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3.已建铺装面积过大和纯草坪的公共绿地,广场,要采取措施.从调整绿化规划设计入手加以改造。补种大树,4、绿化广场和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都应设置造型美观、内容健康的雕塑作品,以提升城市绿化文化艺术品位 二。居住区绿地.1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运用绿色植物努力创造舒适 方便、安全,健康的生态型居住环境,2。绿地中落叶与常绿乔木比例,乔 灌木比例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占地面积比例应与公共绿地中的比例相同.3.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等特定功能、并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4,在居住小区外围应选择种植隔音。防尘效果较好的树种 以保护居住区的环境质量.5、在人流活动量较大的居住区内的小游园、应注意避免种植有毒.多刺或叶形尖锐的植物、以确保居民安全 三,单位附属绿地,1.由于各单位行业特点.在植物配置上各有特定要求,但总体上仍应坚持以乔木为主的原则、在乔灌木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上.可参照对公共绿地的要求执行 对常绿。落叶树种及乔.灌木种植比例不作统一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自行确定 2、有空气,水体等污染的工厂应注意选择抗污染能力较强的植物。提高植树成活率并保证其正常生长.四 城市道路绿地.1,城市道路必须种植宽冠乔木行道树。创造遮荫条件 2,道路外侧绿带 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占绿地面积的80,并注意适当增加常绿乔灌木比例、以加强其减噪防尘功能,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种植面积应控制在20、以下、3 在不影响交通视线的前提下。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至70 五,城市防护绿地、包括防护林和公路 铁路,河道外侧的林带等 其功能主要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植物种植应以落叶乔木为主,在临城市道路或建成区一侧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常绿树,并种植地被植物或利用野生地被植物。实现林下地面覆盖。一般不宜设置纯草坪、因害设防的绿地,植物选择与配置,可根据特定功能要求设计并实施 上述规定指标是对各类型绿地种植的总体控制 具体设计中、绿地空间各种构成要素和植物种植的疏密,应在总体指标控制下,根据一系列科学与艺术的原则和项目实际加以把握、三,配植要求,一,城市绿地植物种植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二,选择各类型绿地植物种类、应以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主要依据 选,择乔木种类尤其要强调适地适树、并注意把握速生与慢长树比例 种植时可适当加大乔灌木密度 并做出以后间移计划,达到兼顾近期和长远效果的目的 三.选,用大规格苗木,以尽快形成绿化效果 落叶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7厘米 常绿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5厘米、行道树苗木胸径应达15厘米以上.灌木高度应在1米以上、球形树木冠径应达到0.8米以上 四,贯彻保护生物多样性原则 做到植物种类丰富多采。除道路绿地外、其它各类绿地配置植物品种具体标准为,1,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 不宜低于40种 2,绿地面积在3000至1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宜低于50种 3,绿地面积在10000至20000平方米的、不宜低于60种、4、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 不宜低于80种.五 注意多种色叶植物,花灌木、香源植物以及多年生花卉 适当配植岛嗜植物和密源植物 吸引各种生物.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居住环境.六.采用生物固氮的方式.即选择栽种能与自然界固氮微生物共生形成根瘤的植物 减少或消除使用化肥对土壤的污染,七。在坚持多种树 种大树原则的同时.也应重视运用草坪 地被植物覆盖地面 做到绿地中无裸露黄土,八、种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壤改良。覆土层深度不低于0,8米 以保证树木生长空间和营养面积需求,九、完成种植后、应标设植物名牌,达到普及绿化知识 提高全民爱绿赏绿护绿水平,四 本规范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城市绿地建设在遵守有关技术规定的同时.应执行本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