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 122,2011 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1.3 5 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 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 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0。7.3、2.2,3。2.3,3、2。4 5 2,2、5.5,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尹峰.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黄黎敏,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 梁中华.陈鹏 刘光寰.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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