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Construction of。Urban 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3。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 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 0.7.3.2,2.3。2,3、3,2,4 5,2.2、5.5,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在试行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 裴友法.陈志龙,乔鹏 龚华栋,袁学新。尹峰。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 黄黎敏 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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