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 主编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 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3,5 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 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 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 0,7,3。2 2,3 2 3、3、2.4.5 2,2 5 5,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 尹峰,殷友兰.郭东军 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 曹继勇、黄黎敏,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 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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