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 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 32 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 5、4.1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 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参编 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 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 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 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 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 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 本标准第1、0、7,3。2 2 3,2、3.3,2 4,5 2,2、5。5,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裴友法,陈志龙.乔鹏 龚华栋、袁学新,尹峰 殷友兰,郭东军 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 吴畏,曹继勇、黄黎敏。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