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 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3,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 0.7、3。2、2 3、2 3。3、2、4、5 2。2,5,5 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 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 尹峰,殷友兰,郭东军 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黄黎敏 唐坤颖 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 梁中华.陈鹏 刘光寰。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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