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 2011 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 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 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 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0.7 3.2.2。3、2.3.3,2、4,5。2,2.5,5.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裴友法 陈志龙.乔鹏,龚华栋 袁学新.尹峰,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 曹继勇 黄黎敏 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