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 of,Construction,of Urban Emergency 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5 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 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 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 规定 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 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 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 0。7,3 2 2.3.2。3.3 2,4、5,2,2、5,5.1 5 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 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 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尹峰,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黄黎敏。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 马东辉。梁中华 陈鹏 刘光寰,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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