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 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 5。4,1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参编 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 地震 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 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 本标准第1 0,7 3 2。2,3,2、3、3,2、4,5。2 2,5,5 1,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 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 裴友法.陈志龙,乔鹏 龚华栋 袁学新 尹峰,殷友兰 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 黄黎敏,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