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 of,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Shelter.DGJ32。J122,2011,主编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 1.3.5。4 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 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 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0,7 3,2,2,3 2、3,3.2,4、5,2,2。5,5,1 5 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 主要起草人,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尹峰,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 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黄黎敏 唐坤颖。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