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of、Urban,Emergency Shelter、DGJ32、J122、2011 主编单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23,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 32,J,122、2011,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5.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主编、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单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市政。园林.地震。人防等管理部门及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标准,对各种类别应急避难场的选址。平面布局、设施配置要求作出了规定、并对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进行了明确,本标准第1,0、7。3、2。2,3、2,3,3、2.4、5,2,2 5.5。1 5.5。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 210036,本标准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南京市应急办公室。南京市地震局,主要起草人、裴友法,陈志龙,乔鹏,龚华栋,袁学新,尹峰 殷友兰。郭东军,朱菊燕,王荣玉,杨红禹。吴畏、曹继勇.黄黎敏,唐坤颖 谭传宗,主要审查人。马东辉。梁中华.陈鹏、刘光寰。范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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