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管理。第四条,本市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首次出租或者使用时,应当到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建委进行起重机械登记编号。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表.二,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起重机械购置合同及发票或者能证明产权的资料复印件,四 产品合格证或相应的资料复印件、五,起重机械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区县建委应当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对原件 留存复印件。合格后登记编号。外埠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在本市首次出租或使用前.应当向工程所属区县建委申请登记编号,并提供上述资料 第五条、申请登记编号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产品具有合格证,二。实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三.进口的起重机械,应当通过.商检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不登记编号。一 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二、国家和本市规定禁止使用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