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 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者 应当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车辆登记、考核机动车驾驶人 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 协调各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 协调相关部门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改 组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道路客运和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驾驶人培训单位的资格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监督公路的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城市管理、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 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督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等行为的管理.根据交通需求,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清理违法占道 违法设置广告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拖拉机的登记。检验.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和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教练员和考试员考核制度 负责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审验工作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拖拉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证发放和对拖拉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查处饮酒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运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第九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一。建立本单位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 维修、检验制度、制定机动车报废具体办法。依法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二。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三 雇用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 应当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建立档案.四。发现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单位设置门岗.广告和标示牌等,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第十条。报刊 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第十一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二、按照规定项目和方法检验机动车 三,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装置、仪器,四。建立检验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安装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系统联网的监控设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全程监控。实现检验数据同步自动传输 第十二条。机动车回收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登记报废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向当事人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解体,第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单位承修外观损坏的车辆时。应当登记送修人身份证明及车辆号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记录外观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度。保存登记资料不少于六个月、发现有交通事故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