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晋中市SLDP10-28型塑料大棚建造技术规范 DB1407/T 025-2020
  • 临汾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要求 DB1410/T 115-2020
  • 运城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 山西省SM/GF-4、SN/GF-5汽油机油生产规范 DB14/T 2219-20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安全生产领域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DB14/T 2239-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 DB14/T 2135-2020
  • 山西省混凝土渡槽缺陷修补加固技术规程 DB14/T 2169-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教育服务规范 DB14/T 2150-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 DB14/T 2149-2020
  • 吕梁黄河人家服务规范 DB1411/T 39-2020
第五章,预告登记第三十四条 预售商品房购买人为保障其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以已经办理过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的 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或者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未办理所有权预告登记的.不得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第三十五条,预售商品房购买人申请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三十七条、当事人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证 二、主合同。三,抵押合同、第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除应当提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证。二,主合同.三.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预告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消灭的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在核实后,应当予以核准 并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册、同时收回预告登记证 第四十条 办理过所有权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购买人应当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第四十一条 办理过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未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