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旅游景区节能减排指引 DB14/T 2224-2020
  • 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 2023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DB14/T 2147-2020
  • 山西省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162-2020
  • 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
  • 山西省公路配套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DB14/T 2161-2020
  • 临汾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管理要求 DB1410/T 111-2020
  • 吕梁黄河人家服务规范 DB1411/T 39-2020
  • 山西省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 DB14/T 2245-2020
  • 阳泉市新型智慧城市创建 要求 DB1403/T 5-2020
第四章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第二十八条、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抵押,设典的、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的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三 房屋所有权证。四。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或者设典合同.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条。当事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册上记载后.向抵押权人.典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一条,设定抵押权,典权的房屋 在抵押合同 设典合同存续期间,其主债权或者典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转移登记、设定抵押权.典权的房屋 在抵押合同.设典合同存续期间,抵押人、出典人本人姓名 自身名称或者房屋用途.门牌号。结构。面积发生变化的 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变更登记、设定抵押权 典权的房屋灭失.依法转让或者抵押合同.设典合同依法终止的。当事人应当申请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他项权利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申请书.二、身份证明,四。房屋所有权证、三 房屋他项权证.五.房屋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变更或者消灭的证明材料 法律文件.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三条 抵押人拆除.翻建。改建等行为足以使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