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居住建筑7 4 1、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贯彻。反映了整体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实施范围涵盖了住宅,公寓和宿舍等多户居住的建筑,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执行本条规定,在独栋。双拼和联排别墅中作为首层单户进出的居住建筑 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7。4.2,第1款,居住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坡道.不仅能满足行为障碍者的使用、推婴儿车、搬运行李的正常人也能从中得到方便.使用率很高 入口平台,公共走道和设置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的深度,都要满足轮椅的通行要求、通廊式居住建筑因连通户门间的走廊很长。首层会设置多个出入口。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以满足使用人群出行的方便,减少绕行路线。第2款。在设有电梯的居住建筑中,单元式居住建筑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通廊式居住建筑在解决无障碍通道的情况下 可以有选择地设置一部或多部无障碍电梯,7。4。3、无障碍住房及宿舍的设置,可根据规划方案和居住需要集中设置,或分别设置于不同的建筑中.7.4、4、低层 多层 住宅及公寓,因建设条件和资金的限制.很多建筑未设置电梯.在进行无障碍住房设计时、要尽量建于底层.减少无障碍竖向交通的建设量。另外要着重考虑的是,多层居住建筑首层无障碍坡道的设置,使其能真正达到无障碍入户的标准.已建多层居住建筑入口无障碍改造的工作 比高层居住建筑的改造要艰难 多因与原设计楼梯的设置发生矛盾。在新建建筑中要妥善考虑.7,4.5,无障碍宿舍的设置,是满足行动不便人员参与学习和社会工作的需求、即使明确没有行为障碍者的学校和单位 也要设计至少不少于男女各1套无障碍宿舍 以备临时和短期需要、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设置的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