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汽车客运站14,5 1。汽车客运站楼智能化系统配置,除应符合表14。5,1的规定外。其中业务应用系统和其他各智能化系统配置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L,243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按照.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的规定及设计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等级可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 分别按发车位和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 划分,一级 20车位 24车位,10000人次、25000人次,二级 13车位。19车位.5000人次,9999人次,三级.7车位,12车位 1000人次、4999人次 四级 6车位以下 1000人次以下 14。5,3,旅客引导显示系统的进站集中显示牌应明确显示汽车车次 始发站 终到站。到发时刻、候车地点,汽车停靠站台。晚点变更,检票状态等信息 候车厅应显示汽车车次 开往站,到发时刻、汽车停靠站台,晚点变更和检票状态等信息 检票口牌应显示汽车车次,检票状态和发车时刻等信息。应在客运站运行过程中需要汽车到发通告信息的场所配置接收终端或联网工作站,汽车到发通告系统应在广播室.客运值班室 售票室 客运计划室,检票口及其他必要的相关处所配置接收终端或联网工作站 汽车到发通告系统主机应预留与上一级车辆运行指挥信息系统联网的接口条件,检票终端应有脱网后独立工作的功能、14,5,4.大型汽车客运站旅客公共场所宜设置多媒体自助查询系统,问询亭侧宜采用触摸屏式旅客自助查询机。且多媒体自助查询系统应接入公共信息查询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