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危险品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安全疏散8.4.1,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快速疏散到室外的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少于2个,防止有一个被堵住.尚有另一出口可通向室外。当生产间很小且人员很少时.要设2个出口一无可能。二无必要 因此、对厂房分别规定不同的限额。可设1个 不等于一定设1个.在南方有条件多设更好,在北方由于气候关系而允许设1个,同时另有安全窗可作为逃脱口 穿过危险工作间到达外部的出口.有可能被阻而失去疏散作用,故而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出口,1、1级 1.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面积大于18m2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因本规范第6。0,15条规定.1,1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9.0m2,则面积大于18m2时基本为2人及2人以上,故规定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防护土堤内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布置在防护土堤的开口方向 以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避免被堵在土堤内 8 4。2、为便于岗位操作工人用最短的时间就近疏散,一般在岗位附近外墙上设安全窗、以便于疏散,但它不是专门用作厂房内所有工人的疏散。因此不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8,4,3.本条规定是为了既能迅速疏散人员到室外.又能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该最远疏散距离是根据现有厂房估算的,与国外同类标准的要求基本一致、8,4,4。本条规定是保证通道通畅,避免操作岗位上的工人相互影响.以利于安全,通道上是不允许堆放杂物的 以保证厂房内比较整洁、方便生产过程的联系 8。4、5,对疏散门的设置提出具体规定、门向外开启适合人向外疏散 不许设室内插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人员疏散受阻、寒冷风沙地区可设门斗,应采用外门斗、门开启方向与疏散门一致,易于人员疏散。外门口不应设台阶、为防止疏散时人员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