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危险品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安全疏散8.4 1,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快速疏散到室外的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少于2个、防止有一个被堵住,尚有另一出口可通向室外。当生产间很小且人员很少时。要设2个出口一无可能.二无必要。因此 对厂房分别规定不同的限额,可设1个,不等于一定设1个.在南方有条件多设更好,在北方由于气候关系而允许设1个.同时另有安全窗可作为逃脱口,穿过危险工作间到达外部的出口,有可能被阻而失去疏散作用,故而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出口,1,1级,1 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面积大于18m2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因本规范第6。0、15条规定。1.1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9 0m2.则面积大于18m2时基本为2人及2人以上、故规定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防护土堤内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布置在防护土堤的开口方向,以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避免被堵在土堤内。8、4,2、为便于岗位操作工人用最短的时间就近疏散 一般在岗位附近外墙上设安全窗,以便于疏散.但它不是专门用作厂房内所有工人的疏散。因此不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8。4 3,本条规定是为了既能迅速疏散人员到室外、又能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该最远疏散距离是根据现有厂房估算的,与国外同类标准的要求基本一致。8.4 4,本条规定是保证通道通畅,避免操作岗位上的工人相互影响,以利于安全 通道上是不允许堆放杂物的、以保证厂房内比较整洁。方便生产过程的联系,8,4,5.对疏散门的设置提出具体规定.门向外开启适合人向外疏散.不许设室内插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人员疏散受阻、寒冷风沙地区可设门斗 应采用外门斗,门开启方向与疏散门一致 易于人员疏散、外门口不应设台阶,为防止疏散时人员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