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危险品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安全疏散8.4。1 危险品生产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1 1级 1 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建筑面积大于18m2时、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2、1,1级,1,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建筑面积小于18m2,且同一时间内的作业人员不超过3人时 可设1个安全出口,但必须设置安全窗.当建筑面积为9m2,且同一时间内的作业人员不超过2人时 可设1个安全出口、3,安全出口应布置在建筑物室外有安全通道的一侧.4.须穿过另一危险性工作间才能到达室外的出口,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出口,5,防护屏障内的危险性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布置在防护屏障的开口方向或安全疏散隧道的附近。8 4,2。1.1级.1,3级厂房外墙上宜设置安全窗,安全窗可作为安全出口,但不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8,4 3。1。1级 1。3级厂房每一危险工作间内由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1级厂房不应超过5m,2、1 3级厂房不应超过8m 8,4、4。厂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每排操作岗位之间的通道宽度和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8。4、5。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室内不得装插销.2,当设置门斗时 应采用外门斗,门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3、危险性工作间的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 应做成防滑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