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物4.0。1,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文化,民俗。环境。气候等情况不同。建筑的结构、形式有较大差异,但应积极倡导建造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控制建造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构件应尽量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4 0.2,为了防止建筑火灾在不同的户之间相互蔓延、规定了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的设置要求.如图4所示。4.0。3、住宿与生产 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建筑.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较多,考虑到规范的体例结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列入本规范附录A、4,0 4 4,0,5,规定了不同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农村建筑体量较小,根据限制火灾蔓延的实际需要.兼顾节约用地。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在采取了规范规定的措施或等效的防止火灾蔓延的有关措施情况下。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如图5所示。4、0,6 我国的村庄绝大部分是自然发展形成的、考虑到其历史现状,对既有的农村建筑防火措施应该区别对待、在采取防止火灾蔓延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用火用电等的管理 多年来.我国农村的许多地区对既有的建筑密集区采取将大寨化小寨、对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群按不超过30户 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群按不超过50户连片的村民建筑开辟防火隔离带或设防火墙等措施进行分隔,这主要是参照了由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原,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受灾50户以上火灾为特大火灾,受灾30户以上为重大火灾的规定,为有效防止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本条中的占地面积5000m2。3000m2的规定是按照我国农村平均每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为100m2考虑的。尽管2007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 公消,2007、234号文件.对火灾等级标准进行了调整 但各地在执行原,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在预防火灾事故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仍参照原来的火灾等级划分中的数据作了本条规定,4 0,7、4 0 8、规定了村民农用库房建造的最基本要求和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建筑构造等其他防火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