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划布局3,0、1.农村建筑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生活习惯.气候条件 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3,0 2,甲 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布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并应布置在集中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和汽车加油加气站等应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和风向等因素合理布置 与其他建 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0,3.生产区内的厂房与仓库宜分开布置,3,0 4.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布置在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影剧院 体育馆,医院,养老院。居住区等附近,3。0。5.集市 庙会等活动区域应规划布置在不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该地段应与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0,6。集贸市场 厂房、仓库以及变压器、变电所 站。之间及与居住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要求 3,0,7 居住区和生产区距林区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或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其他措施,3。0。8 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或村庄边缘。2、较大堆垛宜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不应设置在电气线路下方.4,与建筑。变配电站、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路等的防火间距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5,村民院落内堆放的少量柴草 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3,0.9,既有的厂 库.房和堆场.储罐等,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应采取隔离。改造.搬迁或改变使用性质等防火保护措施,3、0,10 既有的耐火等级低 相互毗连。消防通道狭窄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的建筑群 应采取改善用火和用电条件。提高耐火性能,设置防火分隔 开辟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3 0。11、村庄内的道路宜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纵横相连 间距不宜大于160m,2、车道的净宽。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m、3 满足配置车型的转弯半径.4 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5、尽头式车道满足配置车型回车要求,3.0.12,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应符合3、0,11条的有关规定、3、0,13.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严禁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不得堆放土石、柴草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3 0,14,学校.村民集中活动场地 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宜采用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