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城市防涝空间5.3。1、城市新建区域.防涝调蓄设施宜采用地面形式布置,建成区的防涝调蓄设施宜采用地面和地下相结合的形式布置、5、3.2,具有防涝功能的用地宜进行多用途综合利用、但不得影响防涝功能。5,3 3.城市防涝空间规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涝调蓄设施。用地、的规模、应按照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或规定值的要求.根据设计降雨过程变化曲线和设计出水流量变化曲线经模拟计算确定,2、城市防涝空间应按路面允许水深限定值进行推算。道路路面横向最低点允许水深不超过30cm,且其中一条机动车道的路面水深不超过1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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