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雨水量5。2,1。城市总体规划应按气候分区 水文特征,地质条件等确定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专项规划应将城市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 5 2。2.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时,宜采用当地设计暴雨雨型。设计降雨历时应根据本地降雨特征.雨水系统的汇水面积、汇流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雨水排放系统宜采用短历时降雨 防涝系统宜采用不同历时的降雨,5、2,3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当地设计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中的规定执行,暴雨强度公式应适时进行修订 5,2,4,综合径流系数可按表5.2,4的规定取值,城市开发建设应采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降低综合径流系数、表5。2。4 综合径流系数5、2,5.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地形特点,气候条件.汇水面积、汇水分区的用地性质,重要交通干道及立交桥区.广场,居住区,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设计重现期 重现期的选择应考虑雨水管渠的系统性。主干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应按总汇水面积进行复核.设计重现期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中关于雨水管渠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相关规定执行 5 2,6、雨水设计流量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校核.并同步确定相应的径流量.不同设计重现期的淹没范围。水流深度及持续时间等 当汇水面积不超过2km2时 雨水设计流量可采用推理公式法按下式计算、式中,Q 雨水设计流量。L.s.q 设计暴雨强度.L。s hm2,ψ,综合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