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雨水量5。2 1,城市总体规划应按气候分区.水文特征。地质条件等确定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专项规划应将城市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5。2 2 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时,宜采用当地设计暴雨雨型 设计降雨历时应根据本地降雨特征,雨水系统的汇水面积 汇流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雨水排放系统宜采用短历时降雨。防涝系统宜采用不同历时的降雨。5,2,3.设计暴雨强度.应按当地设计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规定执行.暴雨强度公式应适时进行修订,5,2、4,综合径流系数可按表5,2。4的规定取值,城市开发建设应采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降低综合径流系数 表5、2.4 综合径流系数5 2、5。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地形特点 气候条件,汇水面积。汇水分区的用地性质、重要交通干道及立交桥区。广场。居住区.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设计重现期 重现期的选择应考虑雨水管渠的系统性.主干系统的设计重现期应按总汇水面积进行复核。设计重现期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关于雨水管渠,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相关规定执行 5,2.6,雨水设计流量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校核,并同步确定相应的径流量,不同设计重现期的淹没范围.水流深度及持续时间等、当汇水面积不超过2km2时、雨水设计流量可采用推理公式法按下式计算.式中。Q 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L。s.hm2.ψ、综合径流系数、F 汇水面积。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