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再生水厂5,1 一般规定5,1.1,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与净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5,1,2、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生物处理 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 5.1,3,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 设计标准过高 会使投资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低.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5 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5,1.5,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 出水基本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理构筑物 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处理使用,5,1.6,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 消毒单元不能省略。5,1 7、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5。1 8.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 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 需水量时变化系数会较大、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5,1,9。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再生水。5,1 10 关于再生水厂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设施的要求.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5,1.11。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的规定 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化验设施.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地污水处理厂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 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 配置相应化验设施.5、1.12,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1,再生水厂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供水和用水变化因素外.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 2,供水区域较大.供水距离远 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为节省配水能耗。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3,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季节性强 用水量变化大。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