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再生水厂5。1、一般规定5,1、1。再生水厂厂址,厂区总体布置 竖向设计等设计要求与净水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基本相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5.1.2 提出再生水处理对污水二级处理的要求、污水二级处理主要是生物处理.氮磷等营养物质宜用生物法去除,不宜采用物化法居多的深度处理工艺去除。5,1,3 深度处理工艺的选择是再生利用工程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上慎重进行选择,设计标准过高 会使投资增大,运行费用偏高。增加供水成本和用户负担.设计标准过低 会使再生水水质不能达标、影响用户使用、5。1.4,不同的再生水处理工艺其自用水量差别较大.应注意自用水量对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影响,5 1 5.曝气生物滤池和膜生物反应器近年应用较多.出水基本可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可视其为二级处理也可视其为深度处理构筑物.曝气生物滤池也可单独放置在二级处理之后.作深度处理使用 5,1、6,再生水的卫生安全十分重要。消毒单元不能省略、5.1 7、规定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及布置的原则.5。1,8.再生水厂供水泵站水泵工作台数需根据供水量大小。供水量预期变化情况确定,为方便调节.工作泵不得少于2台,备用泵数量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当再生水用户分类多、需水量时变化系数会较大 再生水厂供水泵站可设置变频调速等调节装置 以适应包括投产初期在内的用水量变化情况,5,1 9,再生水厂厂内符合水质要求的生产及杂用水应率先使用再生水 5.1、10、关于再生水厂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设施的要求.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增建再生水厂时.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可在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一考虑,5、1。11。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同时合并建设时,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的规定 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一并配置化验设施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建再生水处理设施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化验设施 独立建设再生水厂时,参照上述技术规范并考虑当地污水处理厂等化验设施配置状况、合理确定化验室等级。检测能力,配置相应化验设施.5、1 12,关于水量调蓄构筑物的设置要求,1,再生水厂的清水池调节容积计算除考虑产水 供水和用水变化因素外。应注意深度处理工艺自用水水量较大的影响。2.供水区域较大,供水距离远,当地有合适的位置及适宜的地形可建调节构筑物时、为节省配水能耗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是否建设调节构筑物 高位水池或调节水池泵站、3。景观环境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季节性强。用水量变化大,可充分利用当地的景观水系。水池或水库等既有设施的调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