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 三级。1,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2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以上的事故.2。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6000万元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6000万元的事故.3。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3000万元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3000万元的事故,4 2 响应程序.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在没有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2。地、市.县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迅速赶赴现场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险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上报有关情况。4.3,事故报告4、3,1 报告程序.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 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上报。2.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 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一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报自治区建设厅指挥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级指挥部。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4。3.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上报的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 年,月,日。时。地点.地.市,县,乡、镇,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等、2 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3,事故报告的单位 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5,事故原因分析及直接经济损失。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4.4 新闻发布、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按照。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4 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 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