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 编制目的 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社会影响,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 3,工作原则1.3.1 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厅局,委,各地,市 行署、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响应机制。1 3,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自治区建设厅要与有关厅局,委、各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密切协作 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 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1 3。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是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1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 扩建、改建 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20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2,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20人及以上 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 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 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