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2。1,指挥机构与职责2 1,1.自治区建设厅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分管质量安全的副厅长。副指挥长 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建设厅办公室主任。成.员、城建规划设计处处长。计财审计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自治区建筑和市政施工图审查办公室主任。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藏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主要职责.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 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并根据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确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组织自治区建设厅有关处 室.和有关地.市.建设局对受灾地区提供技术支持或支援、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 主 任,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副主任、厅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 建筑业管理处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联络员.主要职责,受理事故报告 负责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的联络.传达指挥部正、副指挥长的指示,2,1,3、各地 市,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职责.可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1、4.建筑施工 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2,2 指挥体系.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自治区建设厅、地,市.县建设局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 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体系框架见附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