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DB14/T 2166-20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应急管理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设计规范 DB14/T 2241-2020
  • 山西省信息化项目软件运维费用测算指南 DB14/T 2163-2020
  • 山西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DB14/T 2221-20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安全生产领域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DB14/T 2239-2020
  • 山西省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 DB14/T 2131-2020
  • 临汾市地震宏观观测网建设和管理要求 DB1410/T 110-2020
  • 晋城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 DB1405/T 002-2020
  • 山西省高速公路匝道入口治超检测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162-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管理规范 DB14/T 2142-2020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有险不查或者损坏不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 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 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并处一万元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房屋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者经营场所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