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保障城市健康发展 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第九条 用地布局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对于水域、耕地。郊野公园,村镇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划定适宜建设 限制建设 禁止建设等规划控制区.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条,六线。规划 六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 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 进行。六线 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六线。规划具体内容和深度应遵循 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技术要求.和,济南市、六线 规划标定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 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和城市轨道线路的走向、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 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 首末站 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 确定各级铁路,公路。运输管道等的位置,走向,提出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三条,市政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给水 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规模和用地边界 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四条,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控制.根据城市整体空间轮廓.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色塑造 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 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 合理确定高度分区、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高度分区一般分5级.低层区12米以下.多层区12 24米 中高层区24 50米,高层区50、100米,超高层区100米以上、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进行合并或细分,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 应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进一步明确河流水系.山林绿地 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与范围第十六条.其它专项规划,根据片区特点和需要进行相关内容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