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 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 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 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第九条.用地布局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对于水域、耕地.郊野公园、村镇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划定适宜建设。限制建设,禁止建设等规划控制区。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条、六线、规划,六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 城市蓝线、城市黄线 城市橙线 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进行,六线、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六线、规划具体内容和深度应遵循 济南市,六线 规划标定技术要求.和 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和城市轨道线路的走向,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确定各级铁路、公路,运输管道等的位置。走向。提出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三条,市政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规模和用地边界,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四条.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控制 根据城市整体空间轮廓。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色塑造。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高度分区一般分5级。低层区12米以下、多层区12 24米 中高层区24,50米。高层区50 100米、超高层区100米以上 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进行合并或细分.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 应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进一步明确河流水系 山林绿地 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 确定各类公园、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布局 用地规模与范围第十六条.其它专项规划。根据片区特点和需要进行相关内容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