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 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 保障城市健康发展 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 第九条,用地布局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 划分至中类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对于水域 耕地 郊野公园,村镇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划定适宜建设,限制建设、禁止建设等规划控制区,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第十条,六线。规划、六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进行。六线 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六线,规划具体内容和深度应遵循。济南市 六线、规划标定技术要求,和 济南市。六线 规划标定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 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 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和城市轨道线路的走向 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确定各级铁路.公路,运输管道等的位置 走向 提出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三条、市政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给水 排水 热力、燃气、电力 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 规模和用地边界。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第十四条,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控制,根据城市整体空间轮廓。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色塑造,用地条件 土地性质等因素 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 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高度分区一般分5级.低层区12米以下。多层区12 24米、中高层区24,50米,高层区50,100米 超高层区100米以上 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应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进一步明确河流水系,山林绿地 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与范围第十六条,其它专项规划。根据片区特点和需要进行相关内容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