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 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 一张蓝图、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 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二个核心 指规划控制的二个核心内容 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 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 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 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