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 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 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一张蓝图.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二个核心。指规划控制的二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 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 高新区,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第六条 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第七条、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