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 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 突出实用性 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 一张蓝图,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二个核心 指规划控制的二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三个层次 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 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 区政府。高新区。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 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第七条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