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安全生产责任制2、2,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2,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 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2、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 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2。2 4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 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 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 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