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施工方案4 2、1。施工单位应在脚手架施工前编制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的规模 相关单位的名称情况,计划开竣工日期等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 施工组织设计等.3、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 现场杆件立面 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节点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4,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与设备计划、5、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 技术措施 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7,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4,2,2 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对挑梁、钢索,吊环,压环,预埋件,焊缝及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进行计算、悬挑梁应作为悬臂结构计算,不得考虑钢丝绳对悬臂结构的受力、同时应考虑压环破坏时钢丝绳作为受力构件进行验算,4,2 3、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 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经施工单位审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合格后方可按此专项方案进行现场施工.4。2 4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2、5。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要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按4。2。3条重新审核审批。需要专家论证的,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