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 关于印发、宜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的通知,宜市建安。2012。5号各县 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宜阳新区规划建设分局,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明月山规划建设局。为准确掌握我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和实施跟踪监控 杜绝较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赣建安、2010,16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了,宜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为准确掌握我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及时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杜绝较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二,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范围,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0,16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支护与开挖、或深度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各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包括搭设高度超过5m、含5m。搭设跨度超过10m、含10m,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支撑工程。3 脚手架工程 包括高度超过18m。含18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及转运平台等工程、4,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5、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包括建筑幕墙的安装工程 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 顶管及水平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殊工程,三,施工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附表二 不据实申报或不申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设置危险源的警戒线和警示标记。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附表一 公示牌内容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项分部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超过一定规模的、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五.施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将相关资料、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等,和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申报单 附表三。报送工程所在地安监站、经安监站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重大危险源部位施工。六.监理单位应对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并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申报单和实施完毕告知书 附表四 上签署总监姓名.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公示,监控.整改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七、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在本月内所承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跟踪监控情况和已实施完毕告知单及企业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安监站应对企业所上报的安全生产监管材料建立台帐。并作为对企业安保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督的重点,建立监管责任制,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跟踪监督计划。将本辖区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情况和数据及时录入,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发现未按.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 2010 16号。的规定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审查和在实施专项方案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检查验收 监控等情况的,应及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予以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各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28日前按照 江西省建筑与市政施工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建安,2008。11号,将本辖区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汇总.附表五、报宜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联系人、李志荣 电话0795、3222893 九.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重大危险源数量 种类 分布和实施时间等信息.在江西建设监督网上进行公示,并结合.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赣建安,2010 6号、和。关于实施宜春市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通知、宜市建安.2012.6号、的要求进行跟踪巡查,十,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未能按本制度规定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和跟踪监控的.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在江西建设监督网和市建筑诚信平台上予以曝光。二0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