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试行。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08。54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扩权县.市 建设局、规划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按照省领导关于建设农村新民居的指示精神 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 有何问题和建议 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二.八年九月九日前言。搞好农村新民居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战略部署和在全省开展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大决策。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河北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试行.本技术导则包括,总则、基本原则 村庄规划 民居建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安全.节能.环保 经济 保障措施,本设计导则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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