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1部分:非金属矿行业 DB36/T 1275.1-2020
  • 江西省学校集中配餐管理规范 DB36/T 1327-2020
  • 江西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DB36/T 1176-2019
  • 江西省城市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应用平台物联设施设备接口规范 DB36/T 1297-2020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赣建设协[2020]15号
  • 江西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划分 DB36/T 1174-2019
  • 江西省小餐饮店经营服务规范 DB36/T 1309-2020
  • 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评价标准 DB36/T 1162-2019
  • 江西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DB36/T 1343-2020
第二章,征地拆迁补偿程序.第六条。实施征地10个工作日前,征地批准文件应当依法在被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组进行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 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单位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以征地拆迁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第七条.征地方案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批准房屋.土地流转。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办理入户或者分户,但因婚姻 出生 学校毕业。回国。士兵退伍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入户或者分户的除外,第八条,征地方案公告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突击栽种果树.林木,花卉,农作物等。不得突击建设包括房屋在内的建 构,筑物、公告后突击栽种 建设的不予补偿.第九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组进行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7日、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听证 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听证笔录在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附具.第十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协调 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第十一条,征收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第十二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腾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时支付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交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由征地单位将征地补偿费用直接转入其银行账户并书面告知被征地人 视同补偿到位,第十三条 拆迁房屋前,拆迁单位应当将房屋拆迁方案报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核准,房屋拆迁方案核准后应当在被拆迁房屋所在镇、街道、村、组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日。第十四条、拆迁单位在实施房屋拆迁前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就补偿金额.安置方式,搬迁时间等事项进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不成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由征地.拆迁单位收回被征地拆迁的土地证书和房屋产权证书.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核减或者注销、第十六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上岗证。从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