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评价与等级划分、5 2 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 一般项与优选项,5,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等级划分按表1。表2确定,表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6项,优选项数。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0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共9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1项,室内环境质量。共9项。运营管理、共10项 5.3.3,4。3、5、6 4、4、6.4,7,3,7.6.5.7、6,8。6 表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8项、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3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共13项.室内环境质量 共7项,运营管理、共10项。4.5、3.8.3。5.5,7,4,9、4,7,6 6,10 5 11,5,8,11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5、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 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