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评价与等级划分、5,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5,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等级划分按表1,表2确定。表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 一般项数.共56项。优选项数,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0项.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9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1项,室内环境质量、共9项,运营管理 共10项,5 3。3.4,3、5,6。4,4 6。4,7 3 7、6.5、7、6、8,6,表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8项。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3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3项,室内环境质量,共7项。运营管理。共10项,4,5,3 8.3 5 5 7、4,9.4 7,6.6。10,5 11,5、8,11,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 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 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5.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 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