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评价与等级划分.5.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5。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等级划分按表1,表2确定,表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6项,优选项数,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0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9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1项、室内环境质量.共9项。运营管理,共10项 5,3.3、4。3 5,6,4.4。6,4,7 3,7.6,5 7 6 8.6.表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8项 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3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3项 室内环境质量,共7项.运营管理.共10项。4,5,3,8,3。5.5.7 4,9 4、7.6,6,10.5 11,5 8。11,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 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5、2 3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 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