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评价与等级划分、5、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 一般项与优选项 5、2 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1。表2确定。表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6项,优选项数 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 共10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9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1项,室内环境质量。共9项,运营管理。共10项,5 3.3,4、3、5、6,4,4.6。4。7.3,7。6 5,7、6,8,6,表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 公共建筑、等 级。一般项数,共58项.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3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3项,室内环境质量,共7项、运营管理,共10项,4 5.3.8。3 5 5、7、4。9、4。7,6、6。10,5、11,5,8。11,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 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 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5.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