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评价与等级划分,5 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 一般项与优选项 5 2 2 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6章住宅建筑或第7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等级划分按表1 表2确定.表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56项,优选项数.共11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10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9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1项。室内环境质量,共9项 运营管理、共10项 5、3。3、4.3.5 6.4,4,6,4 7,3,7、6。5,7。6 8.6.表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 一般项数。共58项 优选项数。共16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 共13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13项.室内环境质量,共7项 运营管理,共10项 4。5。3,8,3.5.5,7,4,9,4,7,6,6,10、5 11,5、8,11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5,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