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舒适 文明 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建设,城乡规划、物价、公安.环境保护 民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所辖区域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第五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的住宅区.应当组织整治改造.逐步推行物业管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