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征收强制执行第三十九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申请强制执行征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 征收补偿决定及送达文书.三 作出征收决定的证据与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四十一条、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并载明以下内容,一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执行的标的物。三、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 四.行政机关书面催告的情况.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