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18修订版
  • 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10-2020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森林碳汇监测方法 DB37/T 4203.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3部分:流动人口信息 DB37/T 4221.3-2020
  • 潍坊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工作规范 DB3707/T 10-2020
  •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10年修正本
  •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评价规范 DB37/T 4235-202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 2012年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济南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DB3701/T 12-2020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三条、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如下材料、申请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二,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三。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以及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四,运输车辆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监控设备。五 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建筑垃圾运输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运输单位必须凭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承运建筑垃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的单位运输。第十五条,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当逐车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载明建筑垃圾的运输时间 路线.数量,承载车辆,处置场所等内容,在城区及其他交通限制区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还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通行手续、第十六条。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手续。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承载数量进行定时 定线。定量运输.不得超限超载 三。按照确定的处置场进行倾倒。四,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五,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运.不得沿途抛撒,泄漏等,超限运输的应当办理道路运输有关许可手续.第十七条,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在施工场地,处置场所逐车查验。统计或收缴运输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查验道路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运输单位等说明情况.限期进行整改 并依法给予处罚,鼓励推广建设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设置电子监控 统计系统,第十八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场应对接收的各个建设单位,运输单位的建筑垃圾数量分别进行计量 登记,统计,建立建筑垃圾台账,如实报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备案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场不得擅自关闭或拒绝消纳建筑垃圾、不得外运处置、第十九条、市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城管执法部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运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