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14。2,1,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4。2.1的规定,表14.2、1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m。14、2。2.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14,2。1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 其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的储油池两侧各1m。14 2,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本回路油量为600kg以上且2500kg以下的带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14,2,4,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并设置灭火设施。14,2,5。屋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应设置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14、2。6。屋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容纳油量的20 贮油或挡油设施时.应设置将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贮油池时.其容量宜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贮油或挡油设施应大于变压器外廓每边各1m 14,2。7。贮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