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14。2,1,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4,2。1的规定。表14,2,1,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m,14 2,2,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14,2,1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 其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的储油池两侧各1m,14。2,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本回路油量为600kg以上且2500kg以下的带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14.2,4,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并设置灭火设施 14,2、5.屋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应设置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14 2,6,屋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 当设置容纳油量的20。贮油或挡油设施时 应设置将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贮油池时。其容量宜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贮油或挡油设施应大于变压器外廓每边各1m,14.2、7 贮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