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14、2 1、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4,2、1的规定、表14。2 1。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m。14 2、2、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14。2,1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 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其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的储油池两侧各1m,14,2,3 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与本回路油量为600kg以上且2500kg以下的带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14。2 4。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并设置灭火设施、14、2.5 屋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应设置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14.2.6。屋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容纳油量的20,贮油或挡油设施时,应设置将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贮油池时 其容量宜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贮油或挡油设施应大于变压器外廓每边各1m 14,2 7,贮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