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山东省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机构评定规范 DB37/T 4227-2020
  • 山东省文明殡葬工作指南 DB37/T 4216-2020
  •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37/T 5097-2017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2部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DB37/T 4222.2-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 DB3708/T 2-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3部分:流动人口信息 DB37/T 4221.3-2020
  • 临沂市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临建发[2016]13号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明确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森林防火职责 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事项,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并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森林防火重点乡 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工作,第七条。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应当组织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季节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 并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规定的标准配备交通、通讯和扑火工具.在森林防火期内集中食宿,坚持进行防扑火专业训练,不断提高专业队防扑火能力 万亩以上国有 集体林区应当各自建立一支30人以上.与当地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扑火队伍.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八条、森林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防火护林人员.专门负责观测、报告火情、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第九条,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森林经营者可以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工作站 森林防火工作站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二 检查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的防火事宜.并留置火种和易燃易爆品,三。阻止无人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