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监测规范 DB37/T 4305-2021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2部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DB37/T 4222.2-2020
  • 山东省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4-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8部分:工伤保险信息 DB37/T 4221.8-2020
  • 山东省苹果园地整理与土壤管理 DB37/T 047-2020
  • 山东省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南 DB37/T 4197-2020
  • 烟台市海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DB3706/T 65-2020
  • 山东省防震减灾(地震)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及布展指南 DB37/T 4185-2020
  • 烟台市海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DB3706/T 67-2020
  • 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 DB37/T 4239-2020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明确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森林防火职责.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事项、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并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森林防火重点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工作。第七条,森林防火重点县,市 区.应当组织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季节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并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规定的标准配备交通 通讯和扑火工具,在森林防火期内集中食宿.坚持进行防扑火专业训练、不断提高专业队防扑火能力,万亩以上国有。集体林区应当各自建立一支30人以上,与当地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扑火队伍 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第八条.森林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防火护林人员,专门负责观测、报告火情.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并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第九条、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森林经营者可以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工作站,森林防火工作站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二、检查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的防火事宜,并留置火种和易燃易爆品,三.阻止无人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