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第六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道路 桥梁.防洪。管网等建设工地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专业化密闭运输.第七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依法实行审批核准和招标控制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是本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机关,未经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核准的,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受托负责本区域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工作.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车辆的运输进行日常规范检查。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高新区.九华经开区。昭山示范区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权力下放的规定 负责本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执法等管理工作、第八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输企业相关规定 具备法定条件、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法人资格 第九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二,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准的湘CZ专段车辆牌照.三,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购有相关保险、四。车辆上印有所属单位名称 编号,电话号码的外观标识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在运输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因运力不足需要调用其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辆参运的.必须经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报经各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核准,需跨区运输的、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协调。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前。必须现场察看建筑工地硬质围挡。1,8m以上。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缓冲带、过滤池.洗车台及相关配套设施是否保障到位.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必须向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证、签订建筑垃圾运输环境卫生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时 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 倾倒地点等书面申请,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运输建筑垃圾合同,三。依法具有有关招投标文书,四。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证明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名称和地点.五、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号牌等相关资料。六 防污保洁制度及措施,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证应当说明以下事项,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二。运输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四、运输车辆类型和核定荷载数量。机动车号牌及车辆编号,五,建筑垃圾产生地点.卸放地点、运输路线及时间,六.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时间。第十四条,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应在颁发建筑垃圾运输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发放相应的建筑垃圾运输证副本 副本应随车携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因工程需要变更时间 增加数量和消纳场地。应向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申报变更处置计划,经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审查批准.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证、第十六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在建筑垃圾运输中、应指派专职管理人员现场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 防止无牌无证车、套牌车.敞篷车进入工地参运、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持证。有序,安全.净化,第十七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要求驾驶员从以下方面规范运输施工,一.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参运车辆密闭装置完好,二。持,三证,行驶证 驾驶证 建筑垃圾运输证,进入工地参与建筑垃圾运输 按规定张贴车辆保险标志和车辆检测合格标志、三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运输,市区5,00至21.3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施工,重点或抢险工程的建筑垃圾运输如需延时须经市城管委批准 车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建筑垃圾按照指定场点消纳。四。监督建筑工程方建筑垃圾装载适量 并按要求清洗车辆.净车出场.严禁车轮带泥出场和沿途漏散建筑垃圾,五 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单位名称。车辆编号标示及前后车辆牌照字迹清晰。六 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件及车辆牌照。七。自觉服从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管理,及时整改违章。八.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第十八条 城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动态管理.实行日考评、月通报,季度讲评、年度总结考核及奖惩兑现 并于当月25日前将情况报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汇总 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制度,城区运输砂卵石。水泥混砼.灰浆,散装货物、废渣的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措施.有关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