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市、智慧湘潭。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以下简称框架建设 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一.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框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负责审定框架建设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框架建设的实用性与合理性 三 负责制定数字湘潭地理空间信息共建共享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湘潭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四。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与项目验收工作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的总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其中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更新 集成和分发服务工作.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 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第七条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二 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编目 管理与更新维护,三,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的注册.发布与更新维护。四,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内容的分发,管理与更新维护,并提供社会化服务。第八条.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市属和驻市各单位,共同参与框架建设。负责提供本单位地理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信息资源的编目,二,对本单位的专业信息数据集资源目录内容设置使用权限,三,及时提供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并负责定期更新。第九条,市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框架建设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框架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规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