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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9号,2002年.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是指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 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系统等构成.第三条 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市政府各部门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第四条.数字湘潭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管理。维护与应用服务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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