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发改部门不得违法违规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一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 应当设立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项目合同估算价8。但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评标地点应当确定在本地规范的工程交易中心、个别不宜在本地评标的。必须报经同级监察部门审查,由政府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八条、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不得审批抬高资质等级、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或限制潜在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的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第十九条,投标申请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均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职员 投标报名时须查验上述人员在社保部门缴纳,三金 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及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第二十条 投标人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当通过审查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个时 招标人可以随机抽取20个为入围投标人.个别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但必须报同级监察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且工程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其评标办法应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第二十二条。评标办法中涉及自由裁量的内容应当明确各项内容的具体基准、其基准应当科学、全面,具体,减少人为因素。确保评标客观公正。不得发生不设基准或基准缺项,不具体的情况.第二十三条.要加强对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管理,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职 开标、评标现场不得邀请与开标.评标监督无直接职能关系的人员参加.其现场监管、监督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第二十四条 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国有投资项目进入招标之前。所编制的项目建设预算应当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其招标最高限价。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