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 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 推动田.水 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第三条.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株潭。两型社会 建设为契机,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 统筹规划、聚合要素。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 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四条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统筹整合资源、引入市场机制 实行政策激励 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分步推进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依靠群众、以群众意愿为标准 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第五条,按照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要求、到2012年,全市完成100个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整治面积100万亩,新增耕地3,以上,盘活建设用地3 以上。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