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 规模化经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 26号。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 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第三条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长株潭 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合要素,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 林 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第四条,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整合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策激励 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分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民意。依靠群众。以群众意愿为标准。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第五条,按照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的要求、到2012年,全市完成100个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面积100万亩.新增耕地3。以上,盘活建设用地3,以上。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