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 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 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第三条.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株潭。两型社会 建设为契机,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合要素,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 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第四条、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整合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分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依靠群众,以群众意愿为标准。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第五条.按照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要求 到2012年,全市完成100个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整治面积100万亩,新增耕地3.以上,盘活建设用地3 以上.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