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执行.住宅设计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建标函.2012,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已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规范第6、4 2条、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执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济型电梯轿厢可选用1600mm宽。1500mm深,中开门宽度为900mm以上或选用1600mm宽、1400mm深。门宽1000mm的轿厢,井道尺寸建议设计为2100mm、2100mm或2200mm,2150mm,二.有条件的或有特殊要求的住宅可选用1100mm宽 2100mm深的轿厢、井道尺寸建议设计为2000mm。2500 2600、mm、三,两台电梯选用不同尺寸轿厢时,需结合单元户型灵活设计 合理布局,满足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需求、四。施工图中建议增加电梯设置专项说明 明确电梯吨位 轿厢尺寸 井道尺寸 机房要求及电梯井顶层和地坑尺寸等相关数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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