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交易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第十二条。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由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统一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第十三条,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年度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拟定出让地块,矿业权,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公告。编制出让文件,与竞得人 中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中标人.依据。成交确认书。以及公证书等自行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 登记手续.第十四条、市土地交易中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开展国有建设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交易活动,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进场交易事务。接受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现场监督.具体包括。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和市土地交易中心的相关网站,媒体上发布公告,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确定拍卖机构、签订联合拍卖协议.发售招拍挂文件,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定、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组织召开招拍挂现场会,依法对出让结果进行公布。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并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备案.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矿业权、招拍挂提供全过程服务,第十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活动依法接受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