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北京市消防条例 2011修订
  • 北京市城镇再生水厂恶臭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DB11/T 1755-2020
  • 北京市物体表面新型冠状病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 DB11/T 1748-2020
  • 北京市用水定额 第30部分:洗车 DB11/T 1764.30-2020
  • 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场所布局设置规范 DB11/T 1789-2020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9部分:技术指标体系 DB11/T 1164.9-2020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 北京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商业金融 DB11/T 334.3-2020
  • 北京市无机纤维喷涂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11/T 941-2021
  •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11/T 581-202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森林 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第五条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明确职责范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第七条,消防协会和其他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从业规范,宣传消防法律 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第八条.本市鼓励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鼓励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