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11年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补充修改 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11年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提升城市品质.鼓励我市坡屋顶设计、经研究.对,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11年版、以下简称.细则,相关条款作补充修改,现通知如下。一.将细则第4 2,6条修改如下,4、2,6条后加,单位建设的房屋,檐口出挑宽度不大于0。90米的除外 修改后本条全文 4 2 6,阳台.挑楼。挑廊,檐口。在房屋独立使用的晒台,退台上的投影面积部分。按其围护结构范围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单位建设的房屋 檐口出挑宽度不大于0。90米的除外。二,将细则第4、2、13条修改如下、4、3,13条后面加。单位建设的房屋,檐口在房屋独立使用的晒台 退台上出挑宽度不大于0,90米的投影面积部分 修改后本条全文,4。3,13 阳台,挑楼、挑廊 檐口。在房屋公共的晒台,退台上的投影面积部分.单位建设的房屋、檐口在房屋独立使用的晒台 退台上出挑宽度不大于0,90米的投影面积部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12年11月26日.关于印发,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2011年版。的通知。厦国土房.2010、316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类房屋面积的测量和计算 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总结,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厦国土房、2003 277号.实施七年的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对,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进行修订,制定。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2011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